2011-11-30 来源 中国经营网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通报,已向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撤销该项目两名保荐代表人的保代资格。参与该项目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一并获罚。 同时,科冕木业两名保荐代表人,也因尽职推荐工作不完善,未在招股书中对发行人上市当年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做出风险揭示,被处以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经核查,证监会认定,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的销售及客户情况、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未对胜景山河前五大客户进行任何函证或访谈;也没有对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复核。 为此,证监会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参与该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也存在工作过失,证监会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对签字会计、律师分别采取36个月、12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胜景山河是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之后,第三家过会后被撤销IPO许可的项目。而此次监管部门对胜景山河失职中介机构的处罚却是最严厉的,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显示了监管部门对加强保荐业务监管力度的态度和决心。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证监会强化对保荐业务的监管工作,已对执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8家中介机构、31名保荐代表人、律师、会计师采取了监管措施。 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紧紧围绕落实和完善保荐制度、进一步规范发行保荐业务、提高业务质量深入开展工作,主要有:一是推出《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督促保荐机构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内部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对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事保荐业务的监管细则,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业质量。 |